提示条款:
本协议是用户(下称“用户”或“您”)与创尔美商城之间的协议,创尔美商城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之内容为您提供服务。创尔美商城是指创尔美商城平台经营者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条件,尤其是协议中以加粗或下划线形式提示您注意的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bangongshi@trauer.com.cn。
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您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本协议,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您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创尔美商城平台服务。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创尔美商城平台,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创尔美商城达成一致,成为创尔美商城平台“用户”。您的使用行为视作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完全接受。如您为未成年人的,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未成年人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视为已获得监护人的认可。
1、服务说明
1.1 创尔美商城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创尔美商城平台的各个法律主体。本协议项下,创尔美商城平台可能根据创尔美商城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添加或删减本协议向用户提供服务。创尔美商城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用户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1.2 创尔美商城电子商务平台是一个由广州创尔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为客户提供在线商品购买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具体您可登录创尔美商城平台浏览。
1.3 创尔美商城平台服务指创尔美商城基于互联网,以包括手机H5、PC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创尔美商城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创尔美商城平台上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帮派、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1.4 用户在创尔美商城上使用相关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用户自行负担。
2、创尔美商城平台服务及规范
2.1 当您在创尔美商城平台购买商品及/或服务时,请您务必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等重要事项,并在下单时核实您的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您填写的收货人非您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等信息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及/或服务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创尔美商城平台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2.2 您可以根据创尔美商城平台事先公示的规则,通过购物、评价、晒单、网站活动等方式获得会员积分或优惠券。会员积分和优惠券都具有特定的使用规则和有效期,逾期将被清零;请您不时关注您的会员积分、红包和优惠券使用有效期,创尔美商城不对逾期清零的会员积分、红包和优惠券负责。
2.3 创尔美商城会在页面公示某些商品的限购数量。上述限购数量,除特殊说明外并非仅针对单一账户,如您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多个账户下单,单个订单数量虽未超过该商品限购数量,但通过收件地址、下单IP地址、联系电话、收货人等判断实际购买人为一人或与您有紧密关联,且多个订单合计购买数量超过该商品限购数量的,创尔美商城有权取消相关订单。
3、用户帐号及密码
3.1 您注册用户成功后,创尔美商城将不设置固定密码,由您自行设置,您应妥善保管该帐号,并对以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或您保管疏忽致使帐号被他人非法使用等原因产生的所有损失将由您全部承担并负相应责任,创尔美商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创尔美商城联系。
4、用户权责
4.1 您有权按照创尔美商城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创尔美商城向您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您在享受创尔美商城用户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创尔美商城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如果您对该服务有异议,可以与创尔美商城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2 您同意接受创尔美商城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的预订确认信息、以及其他预订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您同意接受创尔美商城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的促销或其他商业信息,如您不同意接受促销或其他商业信息,可以自行退订或电话联系创尔美商城进行退订。
4.3 您不得利用本站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4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站的服务。
4.5 您承诺遵守本站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6 如果您违反上述规定,创尔美商城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您发布的信息、中断或终止您使用网络的权利等),以减轻您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4.7 您的购买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创尔美商城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您的推广宣传应当是基于为创尔美商城平台发布了真实有效推广宣传行为,不得存在对对商品及/或对服务进行恶意夸大、恶意引导、虚假宣传等影响创尔美商城平台声誉的行为。基于维护创尔美商城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创尔美商城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5、服务条款的修改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创尔美商城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创尔美商城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创尔美商城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创尔美商城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创尔美商城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创尔美商城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您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注销账号,停止使用创尔美商城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创尔美商城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6、服务内容的修改或中断
由于您的创尔美商城平台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创尔美商城平台商业信息,您的创尔美商城平台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创尔美商城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创尔美商城平台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创尔美商城根据创尔美商城平台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创尔美商城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创尔美商城平台信息安全的,创尔美商城享有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7、用户隐私协议协议
7.1 创尔美商城非常重视您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您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创尔美商城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创尔美商城按照在创尔美商城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创尔美商城希望通过隐私权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创尔美商城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创尔美商城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权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创尔美商城仅在使用创尔美商城手机端、电脑端用户注册、提交订单时,基于用户账户安全、订单查询处理、提供促销或商业信息、发放现金券等提供服务目的之需要,收集您的姓名、手机号、证件(必要时提供)、当前位置、单位、住所、银行卡、学历学位、联系人、借贷、消费、历史记录、交易信息等必要的个人信息,除此之外,创尔美商城保证不会收集法律法规禁止收集的信息。您同意创尔美商城基于上述目的及范围收集、使用、分析、共享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为提升整体用户服务水平和展示产品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创尔美商城或第三方可在对您个人信息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后进行大数据挖掘使用或其他合法范围内使用。
7.2创尔美商城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创尔美商城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在创尔美商城服务提供者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创尔美商城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创尔美商城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7.3 创尔美商城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创尔美商城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如果创尔美商城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创尔美商城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创尔美商城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创尔美商城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创尔美商城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7.4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司法或行政执法有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请知悉,根据适用的法律,若创尔美商城对个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使得数据接收方无法重新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则此类处理后数据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7.5 在您使用创尔美商城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期间,创尔美商城会对您信息尽最大限度的保密义务,直至您要求删除信息或注销帐户。
8、协议的终止
8.1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在满足创尔美商城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2)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创尔美商城平台服务,且符合创尔美商城网终止条件的。
8.2 出现以下情况时,创尔美商城可以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创尔美商城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创尔美商城依据创尔美商城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3)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创尔美商城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创尔美商城依据创尔美商城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您在第三方社交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创尔美商城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不正当宣传创尔美商城产品服务的;
5)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8.3您服务终止后,您使用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创尔美商城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9、知识产权
9.1 创尔美商城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创尔美商城事先同意,任何人不应且不应允许或协助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截屏等程序或设备)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分发、展示、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抓取、监视、引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9.2 创尔美商城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9.3 您同意,因您通过创尔美商城平台上传、发布以及通过第三方推广宣传创尔美商城平台产品而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创尔美商城及/或其关联公司因第三方知识产权维权而产生损失,您将等额赔偿。
10、免责声明
10.1 您明确同意其使用创尔美商城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以及使用创尔美商城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0.2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创尔美商城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创尔美商城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0.3 创尔美商城不对所提供之网络服务做任何类型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1)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注册用户要求;
2)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3)但是创尔美商城对不违反规定的特定目的担保不作限制。
11、通知
11.1 您在注册成为创尔美商城平台用户,并接受创尔美商城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创尔美商城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成为创尔美商城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创尔美商城平台公告和系统消息的账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11.2 创尔美商城将通过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1.3 创尔美商城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创尔美商城平台显著位置刊登电子信息,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户发送系统消息或公告信息,在发送成功或刊登完成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送达方式同样可适用于相关仲裁或司法程序(含起诉、审理、执行等各阶段)。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创尔美商城的原因,使相关通知、文件、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2、法律适用及管辖
12.1创尔美商城服务条款之订立、生效、解释、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2.2对因本协议产生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取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13、其他规定
13.1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3.2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创尔美商城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创尔美商城的书面许可。创尔美商城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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